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5-04-28
指导监督育林基金、森林植被恢复费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和其他资金的管理与使用;编制全市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;编制全市年度林业生产计划指标;编制和上报全省年度林业固定资产计划;负责林业重点工程的预算、决算审查和竣工验收;完成林业系统各类统计报表、执法检查和统计年鉴的编写工作;负责编报及审批年度财务收支预算;按有关规定上收林业基金;负责专项资金和各项贷款的使用管理;审核林业生产、事业资金和贷款计划及会计决算;负责省、市及外资项目等专项资(基)金和局直属单位审计工作。